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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取得有几种方式?

2021年11月16日  北仑离婚纠纷律师   http://www.bllhlawyer.com/

 王涛律师,北仑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浙江远洋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承权顺序是如何规定的

继承权的继承顺序一般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会用到,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遗赠遗产的话,那么是不用考虑继承顺序的。对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来讲,这个继承顺序是十分重要的,那么我国对此时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法定继承的顺序


  1.适用法定继承时,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配偶。①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②须注意:被宣告死亡人于判决宣告之后才自然死亡的,其原配偶无继承权。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


  2.父母。①父母包括被继承人的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须注意:生父母的子女被他人收养的,不享有继承权。②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意:①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②养子女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养子女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


  4.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无论其是否再婚,均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养孙子女。名义上为养孙子女,实际上属于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该"养孙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6.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代自己的父母参与继承,当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7.胎儿。遗产分割,给胎儿保留应继份额的时候,胎儿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不过,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胎儿的应继份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予以继承。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②继兄弟姐妹之间相互继承了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亲兄弟姐妹的遗产。


  2.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死亡的,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可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须注意: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时:①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属于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由其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继承;②其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而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其在法律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中首先需要确定哪些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哪些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世,且没有丧失继承资格或放弃继承权的情况下,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否则的话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在同一顺序继承人当中,继承的份额一般都是均等的。







继承权的取得有几种方式?

继承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也就是说,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继承遗产的,这种权利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才能取得。继承权的取得主要有两种方式。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之一:根据遗嘱指定而取得遗嘱继承权


  这种方式很常见,就是说财产的原主人在逝世之前,曾经立下过遗嘱,说在他/她死后,他/她的财产归;谁、谁、谁;所有。那么根据这个遗嘱的指定,这里面的;谁、谁、谁;就取得了继承权,享有继承财产的资格。


  通过遗嘱取得继承权的方式充分尊重了财产原主人的意愿,因为这些财产在他/她生前是属于他/她所有的,所以在他/她死后也要根据他/她的意愿给他/她所指定的人。


  但是,通过遗嘱这种方式取得继承权还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这个生前立下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因为这种方式下的继承权是直接根据遗嘱取得的,所以这个遗嘱必须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如果遗嘱不合法,那它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它所指定的继承人就不能合法地取得继承资格。关于遗嘱是否合法、有效的问题,我们在本书上篇第二章中有详细说明。


  遗嘱人已经死亡。这就是说,继承权取得和生效的时间必须是遗嘱人死亡以后。虽然遗嘱人生前已经立有遗嘱,指定;谁、谁、谁;享有继承权,但是必须在遗嘱人死亡之后,这个继承权才生效。这是一个常识问题,不能在遗嘱人还没有死亡之前就去分配他的财产。


  指定的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这就是说,虽然遗嘱指定了您享有继承权,但是您没有把这个权利丧失掉。法律规定在一些情况下,如果您做出一些损害遗嘱人的事儿,那么法律要剥夺您的继承权,这就是继承权的丧失,您也就失去了继承的资格。另外,您为了照顾、帮助其他继承人也可能主动放弃继承权。关于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我们将在本章第二节、第四节中作详细说明。


  通过以上所述,您就可以知道在遗嘱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情况下,法定继承人中的哪些人享有继承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的继承权叫做遗嘱继承权。


  继承权的取得方式之二:根据法律规定而取得法定继承权


  在遗产的继承与分配中,遗嘱指定的继承权是优先的,也就是首先要根据遗嘱确定继承权。但是,在很多情况下,被继承人生前并没有立遗嘱,还有的情况下,原来立的遗嘱不合法,这个时候遗产还是要继承和分配,这时候就应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继承权。通过法律规定取得的继承权叫做法定继承权。


  1 .法定继承权的适用情形


  根据对实践的总结,法定继承权的取得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形:


  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遗嘱,也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遗嘱无效,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被继承人虽然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但是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下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遗嘱继承人因损害被继承人的利益而丧失了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遗嘱部分无效的,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一旦适用法定继承,谁享有继承权、继承什么、怎么继承等都是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任何人都不能改变。下面我们将详细讲解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谁依法享有继承权。


  2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依据法律规定取得继承权的人称为;法定继承人;。各国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不一致,一般是以血缘关系、婚姻关系为基础,我国将法定继承人限制在近亲属的范围之内。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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